为实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5年11月29日)中提出的“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又出台了《关于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银发〔2016〕84号)、《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以下简称《意见》)等文件,在《意见》中,对保险业提出了“开发针对性的扶贫保险新产品”、“降低保险费率”的要求。另外,要“构建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补贴、扶贫资金、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拓展贫困农户保费来源渠道,激发贫困农户保险意识与发展动力。针对贫困地区与贫困农户不同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加强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分类开发、量身定制保险产品与服务”。
针对保险业要融入农村扶贫攻坚战的问题,笔者认为,仅仅做到文件中要求的这些,还远远不够。因为贫困是一个发展的、相对的概念,这就注定了,消灭贫困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由此也就决定了扶贫将是一个长期的工作,将伴随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此,笔者也曾先后写下了《多方助力,救危帮困,托起弱势群体的希望》(2016-09-13)、《让保险业为贫困插上希望的翅膀》(2016-09-29)等博文进行探讨。
近段时间来,随着笔者对本地区少数农村的走访,发现农村的整体保险观念有所加强,相当一部分家庭都为小孩购买了份额不等的疾病与理财功能兼容的商业保险,极少数为自己或老人购买了疾病与理财兼容的保险。但是,整体的风险观念还有待加强。同时,商业保险自身也存在致命的缺陷,如适合60岁以上老年人群体的险种太单一,且属于纯消费种类。因此,还需要增加以下措施:
第一,由各级政府部门与保监会成立联合扶贫机构,携手一些有实力的商业保险公司,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利用各种渠道和机会进行保险宣传。尽管现在保险内容已经进入了中学课堂,但是,仅仅靠课堂教育来宣传,周期太长,见效太慢。因此,成立专业机构进行宣传、推进,是当务之急。
第二,由保监会组织相关专家尽快进行专题研究、论证,开发适用农村贫困人口、老年人群体消费的兼具保障和理财功能的险种。
只有这样,保险业助力扶贫,才会从根本上见成效,使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得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