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请你为中国梦插上腾飞的翅膀!
河南省濮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郭海江
创新,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更是成了高频词,共出现了208次之多。由此不难看出,国家对创新的重视和渴望。但是,就目前创新的现状来看,能否真正全面助推社会发展,助力实现中国梦还值得商榷。
创新,笔者根据其对社会产生的效应,将其分为两类:一是能对社会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的创新,称为正向创新;一类是阻碍社会发展或者是对社会发展无实际意义的创新,称为负向创新,如学术造假和无效创新等。目前,在已经完成的创新成果(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不乏有负向创新成果。必须首先对其进行甄别、分类,然后畅通其推广渠道,加大推广力度,把创新成果尽快转化成社会生产力,使创新成为中国梦腾飞的翅膀。
下面,笔者就如何杜绝负向创新成果产生,促进正向创新成果转化,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完善学术研究的管理制度,从根源上杜绝负向创新产生的土壤。只所以会出现负向创新成果,申报者主要是为了满足一己之私而为之。要杜绝负向创新成果的出现,就必须让项目申报者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同时,对正向创新项目的申报者能享受到推广后的经济效益。如,应用型创新成果,在验收后一定期限内必须收回所申请的科研经费,否则,不得再申请新的研究项目,这样,让社会实践去检验其创新成果的实用价值,同时也倒逼项目申报者负起责任,不能验收完就了事。
其次,充分发挥“两院”院士及各级学科带头人的专业优势,把好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评审关,严禁负向创新项目立项、验收。具体操作方案,笔者在博文《建立长效机制,遏止学术造假》中已有详细说明,这里不再细说。
第三,畅通创新成果的推广渠道,使其尽快产生最大经济、社会效益。在国家科技部和省科技厅,建立创新成果公示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撑。对有能力直接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个体或群体提供支持、帮助;对于没有能力直接进行成果转化的创新者,由国家科技部或省科技厅定期举办科技成果拍卖会,并将拍卖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电视台提前向社会发布,协助创新者把创新成果转化成经济效益,对于收益,扣除投入的项目经费外,剩余全部归创新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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